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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冀政函〔2008〕136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沧政〔2008〕11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黄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黄骅市是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沿海中心城市。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80%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10平方公里。

  二、加快推进黄骅新城建设,实现港口、港区和港城一体化发展。整合黄骅主城区和中捷城区现有资源,构建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塑造富有魅力的沿海城市特色。

  三、总体规划是黄骅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制订,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你市和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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