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冀政函〔2008〕134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沧政〔2008〕11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沧州市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以运河文化为特色、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沿海港口城市。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3%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95平方公里。
二、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体现沿海城市特色,统筹安排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加快综合大港建设,畅通与内陆腹地的交通联系。严格保护古运河等历史文化遗产,做好运河两岸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总体规划是你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制订,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