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尽快实施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与市州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
(川建房发[2008]520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处):
为了加快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8]37号)和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6]127号)要求,促使我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基本技术、基础数据及数据采集尽快达到要求,全面、客观、及时反映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尽快实现各市、州房地产监管系统和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的联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乐山和攀枝花市房产管理局作为省与市、州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单位,认真按照省建设厅下发的川建房发[2008]5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在四川亿联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指导下,通过租用本地2M广电SDH专线,在本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前端安装相应的防火墙、路由器、路由模块、前置服务器分别于2008年6月10日和2008年7月31日率先与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联网并定时自动报送数据。
二、在联网试点的基础上,成都、绵阳、南充、泸州、德阳、自贡、宜宾、雅安、达州、内江、资阳等十一个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要在2009年4月底前实现与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联网;其他地区要在2009年10月底前实现与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联网并定时自动报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