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对现有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严格执行新设立收费基金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制定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对继续保留的收费、基金,全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实行集中收缴。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归并财力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加快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提高转移支付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研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县级财政由“保工资、保运转”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转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县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励县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增强财政实力。
(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扩大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充实改革内容和方式,增强县级理财自主权,加强县级财政管理。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贴近农村、服务农村的优势,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五)逐步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各级政府要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将本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四、求真务实,切实做好2009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加强税源分析,夯实收入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坚持依法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扩大电子缴税试点范围,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格控制减免税,全面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健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继续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稽查,堵塞收入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对仍在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前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