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以保护标牌为基点,东173米,南94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北各20米,西1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东20米,北32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7.石河烽火台
保护范围:台基外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0米以内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8.永安烽火台
保护范围:台基外2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150米以内为Ⅱ建设控制地带。
9.旅顺船坞旧址
保护范围:大坞东、西、北1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0.龙引泉遗址
保护范围:龙引泉碑周围2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11.金州副都统衙门旧址
保护范围:建筑物内及外墙基外1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2.北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北沟里西坡耕地西角(东经123°15′35.8″,北纬40°17′34.2″)为基点,东400米,南、西各900米,北12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20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3.英城子山城
保护范围:城内及城墙外墙基外1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3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4.石湖石柱
保护范围:以东侧石柱子为基点,东、西、北各150米,南7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60米,南8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5.牛庄太平桥
保护范围:以桥梁西南侧第一根望柱为基点,东70米,南30米,西20米,北3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3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6.马郡单堡
保护范围:自马郡供销社正门中心(东经124°03′45.3″,北纬41°30′09.9″)为基点,东330米,南200米,西100米,北23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各300米,南、北各10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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