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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

  4.探索建立部分疾病单病种限额付费制度。即我县2009年参合农民,因患下列疾病住院治疗者,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低于限额付费标准的,以实际发生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高于限额付费标准的,以所列限额付费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新农合基金最高按所列限额付费标准,依相应比例予以补偿。

序号疾病名称(治疗方式)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元)
1白内障(单眼,不含人工晶体)1800
2单纯性阑尾炎(阑尾切除术)1800
3胆囊结石(腹腔镜胆囊切除术)3500(全麻)2700(硬膜外麻醉)
4甲状腺腺瘤切除术2500
5鞘膜积液翻转术1100
6腹股沟斜疝修补术(不含补片)1300(单侧)2000(双侧)
7闭合性胫腓骨干骨折(需切开复位内固定)4000
8正常生产550
9剖宫产(不含输血)2200
10宫外孕(不含输血)2500
11卵巢囊肿切除术1800
12子宫全切术(不含输血)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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