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筑统发[2008]48号)
局各处、室(中心)、各区、县(市)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黔统字[2008]65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市统计信息网络与信息的安全,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内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省统计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我局成立了全市统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与信息的安全工作。
二、局各处、室(中心)、各区、县(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黔统字[2008]65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统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三、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本处、室(中心)统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本处、室(中心)的信息安全工作。
四、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建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安全联络员,制定本地统计信息安全预案。并于12月24日前将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联络员名单及本地统计信息网络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市局计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