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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流通领域食品批发环节实行“易票通”监管措施的实施意见


  (四)创新发展原则。要围绕“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总目标,结合试点经验和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和能力水平。

  三、实施方法

  食品安全“易票通”监管模式主要包括索证索票备案制度(准入管理)、“易票通”制度(准出管理)、食品安全员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四项制度相互联系,构成有机统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具体实施方法是:

  (一)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备案制度。食品批发商购进食品时,要认真查验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所销售食品的《质检报告》及其检验检疫证明,并按照供货商以及食品种类进行分类建档,以便于经营者查询、工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零售商进货时,批发供应商按照销售的食品如实填写《销货清单》,在清单上注明已索证,零售商可不再向销售方索证。《销货清单》既可作为供应商的销货凭证,亦可作为零售商的进货凭证。

  (二)推行“易票通”制度。“易票通”将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由事后监管变为对经营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管,以推行《销货清单》为基础和平台,将批发商销售台账、销售凭证和零售商进货台账融为一体,既解决了批发商和零售商建立进货和销货台账简便易行问题,又实现了食品安全溯源管理目标。具体操作方法是:由食品供货方填写统一印制的《××批发市场统一销售销货清单》,注明食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索证等内容。销货清单分为一式四联:第一联为提货联,持此联可在销售商设立于不同地点的仓库进行提货;第二联为索证备案联,提供给零售商作为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依据(此联必须加盖食品销售溯源专用章);第三联为销货台账联,作为供货商留存的销售台账使用;第四联为记账联,作为销售企业的台账凭证使用,个体工商户可不使用此联。

  (三)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员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指定一名从业人员担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店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票据使用管理。

  (四)监督管理制度。工商执法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制度情况、《销货清单》执行情况和食品质量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实施动态监管,形成工商部门监管与经营户自律的双向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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