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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阶段。从2008年12月下旬开始到至2009年2月中旬结束。

  一是根据各自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以公务开支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真正把节约漏洞和不廉洁隐患查找出来,不留死角。在查摆中,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从思想根源、理想信念等方面剖析原因,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把问题摆出来。要重点对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四项内容,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各项公务费用开支情况要在单位内公示,接受干部职工评议和监督。

  二是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视情采取暗访、个别谈话、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督查和抽查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对查证属实,问题严重的单位或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涉及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建立并通过媒体、网络对外公布针对此次专项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纪委清风网、政风行风热线、12345政务热线等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地址:市政务中心A座1320室,邮编230022。)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和建章立制阶段。从2009年2月下旬开始到3月上旬结束。主要任务是,总结验收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情况。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进一步健全节约公务经费的计量、记录、报告、奖惩、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节约目标、管理措施,强化对勤俭节约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个人业绩考核。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活动的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统筹安排,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优化发展环境、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推动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积极开展先进典型评比活动,创建一批公务经费节约和项目支出管理增效的示范单位。各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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