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严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提倡开会自带包、笔记本和笔。严禁会议主办单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会议上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定点接待、规范管理、单独列支、定期公布、实名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县区、乡镇来人,原则上不安排招待、宴请,如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杜绝工作日午间饮酒、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
(四)加强公车使用和聘用人员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适时推行公车改革。严禁公车私用和以各种名义私借下属单位车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现象。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用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报批和管理,公开选聘。
(五)严格差旅费管理。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约束,杜绝假借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院校、办事处等组织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期间发生的旅游景点浏览费用等,一律不准报销。严禁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三、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从2008年12月中旬开始到下旬结束。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关于“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的重要论述,以及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8〕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必要性。召开理论中心组、支部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在党政机关组织开展“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每周少开一天车”等多种形式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