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组织编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组织编写目录和指南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的长期性工作,要按照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方案要求,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是对本届政府以来新形成的政策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15项内容。要按照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市政府督查室去年的通知要求,在清理信息的基础上,对主动公开的政策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和整理,并进行保密审查后,尽快上报市信息中心。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和落实经费,保障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及更新工作。目前,由市法制局清理确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种政府行为就有1599项,其中行政许可121项,已在市政府服务中心正常运作。
五、设立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窗口和平台
依申请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制定申请公开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有专门窗口和人员,熟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工作程序,熟悉各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联系方式,提供申请信息的表格和手续,把握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不能主动公开的信息和这些信息的使用方法。随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将会不断增加工作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36号文件精神,我市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由市政府服务中心负责,这有利于较快开展工作,达到及时、便捷、节约的目的。市政府服务中心要制定我市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内,开辟专门场所,配置指南、目录和电脑等查询工具,开展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设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查询窗口和平台,是
《条例》明确规定的,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公众场合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行政机关除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资料报送市信息中心的政府网站外,同时给档案馆、图书馆各送一套资料,方便群众查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