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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率先在全省建成具有合肥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着力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宣传教育,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切实加强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定《合肥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切实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党务、政务、事务、厂务和村务公开,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权力公开高效运行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评估反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制度执行力,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完善、创新和落实,以扎实的制度建设成果全面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三)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加大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对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国有企业党员和干部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具体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制度。在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基础上,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实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完善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有效的实时监控。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任务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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