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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9]1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为搞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农业部决定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请尽快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工作,上报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情况:

  1、调研范围。省内非农业部定点市场(我省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附后)。

  2、市场投资规模。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产权明晰,资产和财务状况较好,正式运营3年以上,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

  3、市场运行带动能力。辐射范围内蔬菜年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水果达到20万亩以上,畜产品、水产品的年总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带动农户数量在8万户以上。

  4、市场交易规模。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畜牧、水产专业批发市场情况报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请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汇总后,于2009年1月13日前将调查表(附后)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hangcm@heagri.gov.cn 或zhangxj@heagri.gov.cn。

  联系人:商翠敏、张晓俭,联系电话:0311-86044443,86217869(fax)。

  附件1: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调查表
  2:我省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调查表

  单位名称(公章):          报送时间:

设区市

市场名称

是否为定点市场

经营类别

占地面积(亩)

年交易量

年交易额

带动农户(户)

开业时间

计划设施改造内容

计划投资金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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