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债务。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七、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好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2、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配合。
3、改善农民工和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1)鼓劲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专门提供给农民工居住或用于向农民工出租。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2)在城中村改造时,规划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但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配合。
(3)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进行维修改造提供补助。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积极探索解决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征用土地上的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4、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措施。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八、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整村推进。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加强移民搬迁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积极开展社会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4、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九、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