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3)完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降低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准入门槛。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4)继续实施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参保政策,引导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5)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扩大特殊慢性病范围等方式提高城乡医疗保障待遇,不断完善二次补偿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缴费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5、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7、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8、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六、提高济困助学水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1、健全济困助学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2、进一步完善济困助学体系。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积极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工作。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