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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开展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统计调查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5日)
  集中统计调查阶段是此次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最重要阶段,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涉旅部门,争取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有步骤、高质量按时完成此次统计调查工作。并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市旅游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样调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市统计局在全市涉旅供给单位中通过抽样方法进行游客的甄别和界定,测定出供给单位涉旅经营系数,全面了解国内游客在我市停留期间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花费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并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抽样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旅游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测算结果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市旅游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和测定系数进行分析和测算,得出我市国内旅游人数及国内游客人均消费,测算出在我市发生的国内旅游收入。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整体调查数据和测定结果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汇总,上报黑龙江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次调查工作结束后,由市旅游局根据调查情况重新制定我市国内旅游统计调查报表,由市统计局进行修改和认定,同时就报表填报方法和相关要求进行旅游行业系统培训,统一全市旅游统计口径。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旅游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志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庆海 市旅游局局长
  王 维 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统计局、交通局、商务局、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宗局、文化局、体育局、科信局、文管办、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黑河港务局、黑河机场分公司、黑河铁路(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副局长孙永刚兼任,成员由市旅游局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旅游统计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由市旅游局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推进组,对各地和相关单位的旅游调查及统计工作进行督导。联系人:李冬敏,联系电话:0456-828667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对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从人员、资金、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保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的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做好此次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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