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由黑河港务局负责调查全市水运客流人次和客运收入。
5.由市交通局负责调查全市车辆租赁(包括出租车)和自驾车客流人次和客运收入。
(二)住宿
1.由市旅游局、统计局负责调查全市星级宾馆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
2.由市商务局负责调查全市经济型酒店、疗养院、度假村、洗浴中心、旅馆、招待所、内部宾馆和家庭宾馆的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
(三)餐饮
由市商务局负责调查全市餐饮企业(除住宿场所外)数量、接待人数和营业收入。
(四)游览
1.由市旅游局、统计局负责调查全市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2.由市建设局负责调查全市风景名胜区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3.由市旅游局负责调查全市度假区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4.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调查市区公园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由市建设局负责调查各地公园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5.由市文管办负责调查全市博物馆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6.由市民宗局负责调查全市宗教寺庙数量、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门票收入。
(五)购物
1.由市商务局负责调查全市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数量和销售收入。
2.由市商务局负责调查全市商品零售企业数量、接待人数和销售收入。
(六)娱乐
1.由市文化局负责调查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文化演出场所、酒吧及其他娱乐场所)数量、接待人数和营业收入。
2.由市体育局负责调查全市体育竞赛场所数量、接待人数和营业收入。
(七)通讯
由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负责调查全市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等通讯企业业务总量。
(八)旅游服务企业
1.由市旅游局负责调查全市旅行社数量和营业收入。
2.由统计局负责调查全市其他旅游服务企业(票务预订中心、咨询中心等)数量和营业收入。
四、实施步骤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1日)
根据省旅游局(黑旅办发〔2008〕99号)文件要求,召开全市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协调会,做好先期调查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