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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风险防范措施

  (一)建立风险控制构架。在农行楚雄州分行、县支行逐级成立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上级行的统一部署下,逐步推行州分行和县支行风险经理人员派驻制,提高风险控制的独立性和及时性。通过建立风险经理制度,实现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分设”并“平行作业”,风险经理根据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进行客户的风险识别,同时要合理界定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之间的职责划分,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二)加强重点环节风险控制。遵循“业务发展、控险先行”的经营理念,强化对贷款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一是切实加强贷前真实性调查。深入了解客户品行、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确保贷款发放到主体合法、有还款意愿、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和农户个人。二是切实加强贷后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到户、用途真实。三是切实加强贷款回收。对赖账不还者坚决通过法律等手段收回贷款。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县支行对行政区域内贷款要坚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州分行对行政区域内贷款定期进行抽查,大额贷款要全部检查。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足额计提专项风险准备,补偿化解经营风险,及时核销损失。通过税费返还或争取各级人民政府补贴建立外部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和地方担保机制。

  (四)创新风险控制机制。建立有效的“三农”信贷业务责任管理制度。科学设定“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和尽职免责条款,对损失率超出容忍度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根据损失程度和尽职状况追究责任。对农户小额贷款实行 “三包一挂”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五)构建“三农”和县域信用体系。加强与地方党政的联系和沟通,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利用信用客户评定和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等多种形式,引导“三农”和县域客户诚信守约,同时借助当地政府、村级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力量,共同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对帮助收回不良贷款的村干部等人员可以适当奖励。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金融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加强金穗惠农卡发行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农行,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利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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