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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项目建设推进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项目建设推进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
(伊政发〔2008〕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及市委十届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出台促进经济增长投资税费、货币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保护中加快发展,严格控制以消耗木材为原料的木材粗加工项目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建设项目,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推进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的发展战略,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项目牵动战略,对加快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快项目建设是实现伊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动力,项目是投资的重要载体,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吸纳安排人员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施省委书记提出的“1335”工程,就是要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现对俄贸易升级、加快现代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为内容,谋划、研发、建设一批项目,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群,限制和淘汰消耗林木资源、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的生产能力,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加快项目建设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转变发展方式;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市委、市政府充分依托我市的资源优势,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把生态建设作为全市根本的基础工程和第一位任务,坚定不移地确定了“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保护资源和环境,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采伐,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调减木材产量,停止森林主伐,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因此必需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大力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发展“碳汇”项目、原材料建设项目、生态保护项目等。坚决不引、不上高消耗木材的粗加工项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生态工业、生态效益的转变。
  (三)加快项目建设是实施“产业兴市”战略的需要。加快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是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在有利于生态恢复、保护和发展的前提下,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兴替代产业之路,构建生态主导型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兴市”发展战略,要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生态旅游业、特色种养与加工业、矿产开发业、绿色能源业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有竞争力的新兴主导产业。严禁新建以木材为原料的粗加工项目,严格控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工业项目,逐步构建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项目建设格局。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走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科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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