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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九条
  5.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审核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6.土地登记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十一条,《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法字〔1995〕184号)第二条,《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1996年省政府令第4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市物价局
  审批7项
  1.能源产品价格审批:供热出厂价格、销售价格;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六条第二款、第六款
  2.重要公用事业、专业服务及公益服务价格审批:公路客运票价、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及出租车运价、渡口过渡服务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劳务(劳力)市场、省级以下人才市场收费,保安服务收费,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含卫生费),殡葬延伸服务和公墓收费,公园、园林、博物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及服务收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八条第四款,第十二条第一、二、四、五、六、七款,第十五条第五款
  3.房地产价格审批:城镇基准地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居民租住公房租赁价格、廉租住房租金、公企用房租赁价格,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4.部分化肥和种子价格审批:小品种肥、复合肥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销售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商品种子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5.教育收费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办托、幼教育收费标准,省委托有关教育收费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6.水价格审批:城市供水价格(含自来水、回用中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国有和集体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民办民营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7.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审批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全省统一归并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黑价联字〔2004〕120号)附件1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综合类第1106、1107、1108号
  核准1项
  《收费许可证》核准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价行〔1996〕256号)第二条、第三条
  审核2项
  1.公路客运站等级考核评定审核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重申公路客运站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24号)第一条
  2.污水处理费审核
  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第七条第四款
  备案1项
  药品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备案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黑价格字〔2004〕218号)

  市中小企业局
  审批1项
  市扶持乡镇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投放审批
  依据:省财政厅、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07〕5号)
  审核2项
  1.省级乡缜企业发展基金和贴息资金的投放审核
  依据:省财政厅、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07〕5号)
  2.省级乡镇企业集团的组建审核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组建和发展乡镇企业集团试行办法》(黑政办字〔1997〕12号)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审批3项
  1.城市各类绿地审批(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改动设计方案,占用绿地、砍伐树林和修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及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2.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选址审批
  依据:《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0年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3.燃气分销站点设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资格证、供热、公交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审批
  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126号)第九条,《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1998年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138号)第六条、第七条,《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1996年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三章第十五条
  核准1项
  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供热、供水、排水工程验收及《施工许可证》发放,排水许可核准
  依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建〔1994〕330号)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1996年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七条、第十六条
  审核3项
  1.国家级、省级、市级风景名胜区审核
  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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