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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四)加快重点企业融资步伐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机制,每年新增贷款优先用于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并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银行的直贷和联合贷款。积极为重点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组织银企洽谈和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企建立良好合作伙伴关系。鼓励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对企业上市培育等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有关部门在产权确认、土地使用、税收征管、环保核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全方位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开展股权招商,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增强企业实力。鼓励重点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做强、做大。引导重点企业增资扩股,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加盟。

  (五)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战略重组

  以重点企业为主体,着力推进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煤炭、冶金矿产等行业的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点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州内外企业。建立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配置和淘汰落后企业的机制,在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和确保环境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区域环境容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对淘汰的落后产能优先配置给重点企业,用于增加先进产能规模。重要矿产资源优先向重点企业配置。支持重点企业依照相关法规政策优先取得企业生产后备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参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资源占有水平。积极推进煤炭、铁、铜、钛等重要资源的整合工作,提高煤炭工业的规模化水平,保障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楚雄矿冶股份有限公司、云冶集团新立公司等重点企业规模化生产和发展精深加工需要。对列入重点保障单位名单的,在电力调度、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加快优势产业重组步伐,以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为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控股、参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医药行业和食品加工业重组,对上述企业进入参与相关产业重组的,在企业注册、税费减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总投资1%的标准补助企业。

  (六)努力建设支撑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平台

  认真做好园区产业布局规划,把园区发展与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促进各类园区依托比较优势,形成产业特色,实现规模效益。加快调整完善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突破体制、机制制约。加大投入力度,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以2008年为基数,各级工业园区内企业新增税收地方所得部分,5年内由受益地方财政全部返还工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础条件,吸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入驻园区置产兴业,使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加紧制定完善楚雄、禄丰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一条龙”优质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技术、融资服务。利用北接攀枝花、东连昆明的地理优势,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在邻近地区建立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到昆明和四川攀西经济圈中,从中受益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宽办好工业园区的方法和途径,引进国内或国外有实力的单位进入我州规划建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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