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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全州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配套完善,加强监管。在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完善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垃圾转运设施,推行雨污分流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污水收集率、再生水利用率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运营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三)建设目标

  到2012年,全州10座县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其中,2008年应当开工建设的有楚雄市二期、南华县、永仁县、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009年应当开工建设的有牟定、双柏、禄丰、姚安、元谋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10年应当开工建设的有武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增加15.25万吨,污水管网增加489.8公里,全州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达到相应标准,再生水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到2012年,全州县城全部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及清运系统。其中,2008年前应当开工建设南华、永仁、姚安、大姚、双柏、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09年应当开工建设禄丰、武定、元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后,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规模增加58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及清运系统建成后,全州城镇生态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加快推进污水垃圾设施建设

  (四)编制实施建设方案

  根据《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和《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抓紧制定好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完成时限以及保障措施,并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建设,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稳步推进。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

  (五)加快完成前期工作

  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前期工作经费,通过委托、招标等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资金筹措、土地征用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促使项目按要求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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