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各部门职能定位,界定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的职责和分工。省辖市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自觉接受同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无法划分主管部门的服务业行业统计,由统计部门负责实施。交通、建设、经贸、金融、保险、证券、财政、教育、文化、民政、水利、卫生、科技、工商、旅游、环保等重点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服务业全行业统计调查。各省辖市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服务业统计协调和管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同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工作交流,评估、综合汇总服务业资料,抓紧建立本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部分行业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服务行业建立以市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制度,统一协调本地区的调查推算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业务量指标以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调查采用目录抽样方法,即对于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作为全部抽取调查层,进行全数调查,其他所有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户按一定比例抽样调查。以省辖市和主要行业为总体,依据抽样最低精度要求,按照5%比例抽样,总有效样本量在原有6800个(其中国家样本800个)基础上增加4000个,总计10800个。个体经营户抽样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整群抽样。调查频率:企业法人抽样调查为季报,个体经营户为年报。
(二)农业生产抽样调查。建立农业生产抽样调查制度,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产量、棉花产量、畜牧业生产情况等。
1.粮食产量调查。以粮食生产的县(市、区)为总体,每个县抽取15个村,每个村每个调查品种抽取10个地块,每个地块抽取7个小样本进行实测调查。全省共设1125个村级样本、33750个地块、23.6万个实测小样本。在利用国家调查县340个村级样本基础上,再新增785个调查村。调查频率:分夏秋两季各开展一次调查。
2.棉花产量调查。在丰县、铜山、睢宁、邳州、如东、启东、通州、灌云、灌南、响水、滨海、射阳、建湖、盐都、东台、大丰、高邮、兴化、沭阳等19个棉花主产区,以县为总体,每个县抽取10个样本村,全省共抽取村级样本190个,利用国家调查县的100个村级样本后,实际新增90个样本村。调查分预产和实产两次进行。棉花实产调查在样本村抽取农户20户进行调查。调查频率:棉花收获季节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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