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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12、注册资产评估师人事档案未存放省人才中心的,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缴费证明(原件经核对注明后当即退回);

  13、通过中评协行业信息管理平台评估项目报备系统软件上报2008年度业务报备信息。

  五、年检结果处理

  1、对符合各项规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通过年检,并在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相应栏目加盖年检专用章。

  2、对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撤销注册情形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暂缓通过年检,责令其改正。并在注册管理网络数据库中将其转入协会代管节点,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印鉴暂由省评协保管,待其违规行为纠正后,予以通过年检。

  3、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撤销注册规定情形或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规定情形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予通过年检,并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或吊销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4、对处于转所过程中,已经离开原所在评估机构,尚未加入其他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暂缓通过年检。

  5、2008年12月31日以后转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转入所参加年检。有关证明材料由转出所提供。转所时间以我会批准同意转所的日期为准。对符合各项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并在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相应栏目加盖年检专用章。

  6、在年检中核实资产评估机构不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规定的设立条件,省评协将有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7、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省评协年检公告的情况,携带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至协会加盖年检专用章,并取回继续教育培训手册。

  六、其他事项

  1、为了做好年检工作,省评协在2009年1月10日至4月30日,暂停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会)工作。

  2、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登陆省评协网站下载年检表格电子版。

  3、上报材料均要求用A4型纸张,并同时通过省评协网站年检申报系统申报年检材料电子版,也可直接发电子邮件至hbpg2006@yahoo.com.cn。非武汉市辖区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快递形式报送纸质年检材料。

  联系人:陈 蕾

  电 话:027-87836397

  附表一: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附表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附表三: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表四: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五:200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报备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格

  附表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资产评估机构代码:

   

序号

姓名

性别

注册证号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现档案托管
  单位名称

是否完成后续教育

是否足额缴纳会费

是否受刑事处罚

是否受行政处罚

是否股东

出资金额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注:此表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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