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仍不容乐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呈现出新动向、新特点。团伙犯罪趋势明显,跨省甚至跨国案件时有发生,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分子更加狡猾并不断变换作案手法,寻找新的侵害对象。在工作层面上,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执法环节和部门间合作需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成铁重庆办事处、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民航重庆监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刑事侦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县(自治县)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的反拐工作。
(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三)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的反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