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居工程的相关规定,对主城区的危旧住宅和弃管房进行开发改造,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新建住宅要做到规划先进,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宜居,物业规范。
责任单位:有关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内四区政府。
协调部门:市国土房屋局(为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二)新建一座停车场
在对各区目前停车现状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趋势,选择急需解决停车问题的区域,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一定规模的停车场,逐步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新建的停车场要做到选址科学,规模适当,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收费合理。
责任单位:有关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内四区政府。
协调部门:市建委(为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三)新建一处市民健身场所
在缺乏市民健身运动场所的区域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健身场所(广场、公园等),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运动健身、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新建的健身场所要做到规模合理,主题明确,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有关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内四区政府。
协调部门: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为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四)改造一处集贸市场
对现有的露天经营、占道经营、设施缺乏的集贸市场进行综合改造,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改造后的集贸市场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卫生。
责任单位:有关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内四区政府。
协调部门: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为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五)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
高标准改造一条城市道路,包括道路市政设施的改造、绿化、景观照明、立面整治、商家牌匾等,使道路设施维护一新,绿化环境面目一新,建筑立面改造一新,景观灯光焕然一新,商家牌匾规范一新。
责任单位:有关先导区管委会和市内四区政府。
协调部门:市规划局(为牵头部门)、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房屋局。
四、实施步骤
2009年“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建设项目阶段(2009年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09年“五个一”工程建设任务上报具体建设项目,相应协调部门确认后,统一报市“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开始实施。
(二)项目建设前期阶段(2009年2月-2009年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完成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好工程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