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
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的意见
(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2005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省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以及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35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推广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会两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05〕120号),不断创新和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搭建“12315”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和完善基层消协分会78个,“两站”925个,设立12315投诉联络站(点)1251个,设置12315维权联络提示牌2370个,“一会两站”在农村的覆盖率达到97%,基本构建起了覆盖全市的受理投诉、调解纠纷、防打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维护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总体进展不平衡、建设标准不够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和经费保障比较困难等问题,制约了“一会两站”建设的发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统一,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是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具体体现。“一会两站”建设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创新,是把消费维权工作落实到农村基层的一个重要组织保证。通过“一会两站”,赋予乡镇、村干部协助工商部门和消协调解消费纠纷、维护农民权益职责,有效整合农村行政资源,拓宽乡镇、村干部服务“三农”,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渠道,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