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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贵阳市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贵阳市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筑府办发〔2008〕18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在筑各企事业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大力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动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涌现出了贵州铝厂等105个先进单位和刁晓华等205名先进个人,对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起到了表率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对2007-2008年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历,再创佳绩,为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105个)

  1.贵州铝厂

  2.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人民政府

  3.中国航空工业标准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贵州省沙子哨监狱

  5.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6.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政府

  8.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

  9.井冈山仪表厂(国营三四O五厂)

  10.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1.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13.国营第五O一厂

  14.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

  15.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16.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乌当区支行

  17.贵阳新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贵阳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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