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来往市政府的日常文电的处理,承办以市政府和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以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报告、讲话的草拟、审核工作。
6.负责安排市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收集整理和催办反馈工作,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的各类问题。
8.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9.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政府有关重要新闻。
10.负责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方面的工作,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信访局、接待办、政务公开办和行政服务中心。
11.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等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府门户网、中国薯都网和政府专网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政府视频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13.负责搜集地方文史资料,编纂定西地区志、定西市综合年鉴、定西市志,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4.负责市政府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等管理和会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管理服务工作。
15.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水、暖、电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6.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17.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逐级负责制。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就办公室工作向市政府和市长负责。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就分管工作向秘书长负责。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就分管工作向主任负责。
研究室、督查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及各驻外办事机构负责人全面主持各自工作,并就本机构的工作向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在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并就各自的工作向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负责。
各科室、中心、站的副科长、副主任、副站长和工作人员在科长、主任、站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向本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