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税收提退情况。主要对税务部门执行税收提退政策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税务部门的各项提退是否合法、合理,有无以“超收”、“误收”为名,违规办理退税,人为调节税收收入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为本部门、本单位办理各项税收超收分成或增长分成退税的问题。
5.税收征管制度运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是否合理、完善,税收征管的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存在漏洞,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方面的问题。
6.税收征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主要审查地税征税系统软件设计是否合理、有效。税收申报划款是否及时,有无人为改变系统预设的税率或级次,造成少征国家税款的情况。
7.代征各项基金规费情况。重点审查地税部门是否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各项基金规费,有无缓征、少征或不征现象,有无不通过政府直接或变相返还各项基金规费。
(三)对国库系统的审计
1.预算收入缴纳情况。重点核查国库经办的收入缴款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国库是否准确及时地收纳各项预算收入,有无监督不力、审核不严导致国库延解积压库款或收入征收机关开设收入过渡户延解库款等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
2.预算收入划分情况。重点审查国库有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预算收入错入级次,或变通收入划分方法将中央收入划为地方收入或将上级财政收入划为本级财政收入的问题;审查国库报解库款是否及时,有无延解、积压库款的问题。
3.预算收入退库情况。重点审查国库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办理违反规定退库的问题;检查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退库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权限,有无办理超越权限审批的退库;检查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退库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的问题;审查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退库是否有未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签发收入退还凭证,本级财政部门自批自退的项目。
4.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重点审查国库办理预算拨款是否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按事业进度、按支出用途拨款”的原则;检查国库办理预算拨款的办法和适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财政部门填写的拨款凭证的完整性和资金用途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有无对审批手续的不齐全的拨款凭证违规拨款的问题。
(四)对本级部门单位的审计
1.预算批复情况。主要检查部门预算财政批复情况,主管部门是否向所属预算单位及时批复预算,有无层层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或将待分配预算转作其他用途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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