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一级管制应急保通措施
1、关闭高速公路。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或出现积雪、结冰,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应立即关闭高速公路。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高管局”)、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以下简称“高速支队”)共同发布公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下达关闭指令,并通过媒体、收费站入口及沿线信息板等发布信息。高速公路关闭后,原则上禁止一切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执行警卫、救援等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2、主线分流。关闭高速公路后,要在关闭路段两端第一个具备分流条件的收费站下道口对进入关闭路段的车辆实施主线分流。分流点发生交通拥堵,长度超过2公里的,要迅速组织警力在分流点来车方向第二个具备分流条件的站口组织二级分流,如有需要还可组织多级分流。
3、疏导分流点车辆。在采取分流措施时,要尽快将分流点的车辆疏导下站,尽可能避免分流点车辆囤积。因分流造成收费站堵塞,车辆无法及时分流下高速公路的,或交通堵塞的原因即将排除,很快即可开通高速公路的,分流点执勤民警可指挥车辆在分流点来车方向超车道、行车道内有序停放,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无应急车道的高速公路,不得占用最右侧的车道。
4、预留紧急通道。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关闭后预留紧急通道,保证特勤车辆、救援车辆等必须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需求。
5、维持站区秩序。路政部门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路政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
6、施工区域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停止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加强管理。
7、发布信息,加强服务区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过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告知高速公路关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知服务区经营机构关闭服务区出口,禁止滞留的车辆上路行驶,负责服务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8、融雪除冰。因路面积雪、结冰关闭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对高速公路及时采取融雪除冰措施,尽快使高速公路恢复通行条件。经过融雪除冰,在单车道恢复通行的条件下,各收费站可每数分钟放行一辆车。
9、机场高速的保通。机场高速公路原则上不关闭,所有搭乘飞机的旅客可凭机票限速通行。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警车带道、限速通行等措施,保障机场高速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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