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各高速交警支(大)队:
现将《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规范》(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规范》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规范
为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管制工作程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高速公路畅通,依据《
公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公安厅、交通厅《高速公路交通管制预案》,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交通管制的种类
(一)一级管制。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或出现积雪、结冰,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相关路段高速公路实施一级管制。实施一级管制的路段应采取的主要措施:禁止车辆进入管制路段(执行警卫、救援等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关闭管制路段沿线所有收费站,在关闭路段两端具备分流条件的收费站下道口实施主线分流,暂停施工等。
(二)二级管制。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或出现积雪、结冰,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相关路段高速公路实施二级管制。实施二级管制的路段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加强路面巡逻管控,间断放行、限速放行、限车型放行,暂停施工等。
(三)三级管制。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时,相关路段高速公路实施三级管制。实施三级管制的路段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加强路面巡逻管控,间断放行、限速放行,暂停施工等。
二、实施交通管制后应急保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