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学习
《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条例》是广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必需的专业法规,也是广大群众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要依据。贯彻执行
《条例》,首先要认真学好
《条例》。
《条例》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真总结《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01号)实施15年以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我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际,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制定的。这部法规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体现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立法目的,确立了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在管理方法、管理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各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学习
《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要通过详细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考核力度。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准确把握
《条例》条文及内涵,熟知
《条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
《条例》,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