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闽教监[2009]1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部、室)、厅属各单位(学校):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春节,现重申有关事项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春节期间,是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时机。各地各校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倡导禁奢倡廉风气,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继续以廉洁自律“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即下发一个做好廉洁自律的通知、向所在单位每一位党员发出一封廉洁过节《倡议书》、发送一条廉洁自律短信、公布一个举报电话、设立一个廉洁宣传网页等,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过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廉洁过年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春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持续抓好有关规定的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拜年名义“跑官要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或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不准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或以拜年名义赠送礼金礼券;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假借名义向下属单位和师生搞摊派、乱收费;不准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