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路安畅通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路安畅通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佳木斯市路安畅通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城乡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全面提高城乡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交通文明程度,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城乡交通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爱家乡、创六城”为牵动,采取管理、建设相结合,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和长远规划相统一的方法,全面改善城乡交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创建一流路容路貌、一流城乡交通管理、一流交通环境品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打造良好交通秩序,以交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到2009年底,路安畅通攻坚工程实现“三有”,即有精品、有亮点、有秩序,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按照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围绕路安畅通攻坚工程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无路权车。整治无证驾车、醉酒驾车、驾驶报废车、驾驶拼装车、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运车辆超载30%以上(鲜活产品除外)、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和安装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盗抢车辆及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串挂牌照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刘亚洲;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责任领导徐长富、郭立众;责任部门秩序科,责任人蔡公彬。
(二)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强超、强会、闯灯、压线、不按规定调头等违法行为,解决机动车行车秩序混乱问题。对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商家门前具备停车条件的施划停车泊位,实行按位停车,清理违法停车、占道停车,解决道路堵塞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刘亚洲;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责任领导徐长富、郭立众、陈伟;责任部门秩序科、计财科、办公室,责任人蔡公彬、张佐和、邢连民。
(三)整顿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整顿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闯红灯、越线压线、争道抢行、走禁行路、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街路两侧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主管领导王国君、刘亚洲;责任单位市运管处、交警支队,责任领导孙勇、徐长富、郭立众;责任部门非机动车管理所、秩序科,责任人于全成,蔡公彬。
(四)整顿行人通行秩序。整顿行人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线、横穿斜穿马路、不走地下通道过街、跨跳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刘亚洲;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武警支队、森警支队、交警支队,责任领导孙国栋、丁文海、周景民、徐长富、郭立众;责任部门秩序科,责任人蔡公彬。
(五)提高运营车辆运营档次。规范中巴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车容车貌,严格按照文明规范服务标准,打造车厢文化。重点整治车内座包套脏、乱、不规范和行李箱有杂物问题,整治车体外表残缺、破损仍然上路行驶现象。杜绝拒载、高收费、议价、绕道、站外拉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做到文明驾车、礼貌待客。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主管领导王国君;责任单位市公交办,责任领导单利;责任部门公共汽车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责任人宋国利、刘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