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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千亿元工业产业和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木材加工业
  充分利用广西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引进有实力的森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重点发展家俱、木地板、建筑装饰板材等产品。

  (十一)纺织与服装产业
  紧紧抓住国家加工贸易新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制革业,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率,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跨越式集群化发展纺织与服装产业。把品牌服装加工和茧丝绸一体化作为纺织与服装产业两大突破口,重点推进。品牌服装以贴牌生产为主,逐步培育发展本土服装品牌。茧丝绸要培育扶持一批缫丝、丝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吸纳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强丝绸、丝织品、服装等蚕丝下游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培育丝绸产业集群。

  (十二)造船产业
  充分发挥我区沿江、沿海区位优势,以北海、防城港为重点,主动承接国内外船舶修造业的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大型造船企业,重点发展沿海大型修造船业,把修造船业发展重心从内河转移到沿海,实施以沿海大型修造船为主、合理布局内河造船厂点为辅的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高起点规划、新机制运作、全球性服务、高利润回报的原则努力打造北部湾造船产业基地。

  (十三)电子信息产业
  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强区域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走产业集群发展道路,不断发展桂林通信产品、北海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南宁应用软件产品和柳州机电一体化产品;在玉林、梧州、贵港、贺州布局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十四)医药产业
  多层次推进技术创新战略,通过吸收和开发先进技术,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加快发展化学药、生物制药,积极发展医疗器械优势产品等。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和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以优质重大项目带动大产业
  1.统筹推进优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策划。政府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宏观引导作用,积极组织力量,加快策划一批对我区经济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优质重大项目,改变优质重大工业项目储备不足的现状。积极引导企业遵循市场原则,参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建设项目开发策划,使企业真正成为项目策划开发的主体。二是设立优质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引导资金,研究制定从优质重大工业项目策划到前期工作再到实施的一系列奖励、激励措施,调动全区各方面开发和建设优质重大工业项目的积极性。
  2.集中资源促进优质重大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建设钢铁、锰业、铝业、石化、汽车、机械、食品等一批优质重大工业项目,以重大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围绕重大项目,促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优先向优质重大项目倾斜,保障和推动优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电力、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优质重大项目做好相关配套。
  3.支持优质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发展
  一是围绕优质重大项目和主导产品的配套需求,在支柱产业领域,支持为大企业提供配套的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本地配套率;二是促使优质重大项目延伸产业链,从产业结构链的前端位置向下游产品延伸;三是完善社会化协作机制,注重发展营销、物流、金融、保险、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支持优质重大项目与国际产业合作,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增强竞争力,拓展国际市场。

  (二)打造强优企业支撑大产业
  1.培育一批超百亿元的强优企业
  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重点在支柱产业领域,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选定一批规模大、成长性高、效益好的企业作为强优企业培育对象,在生产要素配置上给予重点支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强优企业,充分发挥其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七大支柱产业快速发展。
  2.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进股份制改造,在产权多元化上探索新思路,寻找新突破,通过加快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

  (三)以园区为载体集聚大产业
  1.发挥园区产业的集聚作用
  以产业园区为平台,以强优企业、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为依托,遵循“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原则,加快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努力做大园区经济规模。引导大产业、大项目跨区域布局。以产业链来整合价值链,围绕支柱产业,进行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引导能够增强聚集度和关联度的产业进入园区,增强园区的凝聚力、吸引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聚发展。
  2.着力打造专业特色园区
  立足资源分布和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定位,抓好园区产业规划,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组建特色产业园区,延伸产业链,形成各具优势的产业群体,实行产业集群化发展和要素的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紧紧抓住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我区的机遇,围绕七大支柱产业,集中力量和资源,着力推进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柳江新兴工业区、阳和工业园区、靖西铝工业区、玉柴工业园、苍梧县工业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防城港企沙工业区等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的发展,快速打造一批产值超300亿元乃至500亿元的园区,形成产业集聚,推动超千亿元支柱产业加快发展。
  3.整合资源优化园区发展
  加大对现有工业集中区的改造和整合力度,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分类指导。一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规划建设一个工业集中区,便于统一协调管理,避免在招商引资上非理性竞争。鼓励有实力的园区,以公司化运作方式,实施跨地区、跨园区的兼并、联合开发。强化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的功能定位,推进园区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四)加快技术创新驱动大产业
  1.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和标准体系
  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建立以企业为核心,与高校、科研院所有机结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对质协、消协等团体及认证、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培育、扶持和管理。围绕广西优势产业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推动建立在政府指导下,以中介机构为依托的质量保证、检测等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支持企业及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促使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建设创新型企业
  鼓励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开发和二次创新、集成创新能力,支持自主原始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举,加快广西七大千亿元支柱产业的发展,不断提升产品、企业知名度,提高对国内外技术、资本等资源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区域竞争力。
  3.设立科技服务平台
  整合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装备资源,建立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千亿元支柱产业创新服务体系,设立专项的科技文献数据信息、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科技资源的战略重组。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加速产业技术创新及其成果转化(详见附件1)。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做强大产业
  1.做大投融资主体
  加快构建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建立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积极推动重组企业境内外上市,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实现主业资产整体上市;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项目合作、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企业与国内外投资商开展合作,引进外来投资商尤其是跨国公司参与千亿元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建设。
  2.拓宽投融资渠道
  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壮大证券市场“广西板块”,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有选择地收购区外、境外(上市)公司股权;重点培育一批股份制强优企业,做好上市项目储备;支持政府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努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增加债券发行品种,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试点;鼓励企业境外发债,放宽行业准入,促进民间投资增长。
  3.探索新型融资模式
  探索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改善金融环境,争取国内外银行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整合现有金融资源,吸引战略合作伙伴,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外部配套设施、延伸产业链的新产品项目等给予支持。积极组织符合国家投向的重点产业项目,优先争取国家投资扶持。

  (六)培养产业人才促进大产业
  1.实施人才兴企战略
  制定和落实相关人才引进和配套服务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引进人才,为千亿元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加强培养企业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强人才洼地建设,发挥集聚人才、催生新技术、孵化新成果、促进新发展的作用。鼓励强优企业开展智力引进,吸引高层次人才为企业服务。建立强优企业自主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围绕七大支柱产业,实施人才集群战略,以集群效应促进产业跨越式发展。
  2.以产业为载体加快人才培养
  强化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把人才培养建立在产业发展链条上,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形式的培训网络。把产业人才的技能培训纳入全区教育整体规划,改进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按照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帮助企业和高校建立长期的产学合作,加快培养一大批熟悉国际经贸业务、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互派专家学者、合作培养学生、聘请国外知名大学教授、知名企业家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促进我区外向型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3.建立人尽其才的用人制度
  建立科技人才公共信息库,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实现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建立科技人员无主体差别、无合同年限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努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产业发展人才,特别是要为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提供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机会。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区开展合作研究与开发,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实施名牌战略助推大产业
  1.加大扶持品牌发展力度
  一要继续完善实施品牌建设的激励政策。将政府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产品质量、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政策聚焦到品牌发展上来,形成配套政策体系,增强对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品牌的公共政策扶持。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品牌市场中介机构,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科研孵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能源保障、检验检疫、产品通关、跨国投资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给予优质服务,在打击假冒等社会环境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对重点推进发展的品牌产品,帮助其到国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
  2.加快培育企业知名品牌
  要紧紧围绕产业集群,抓好七大千亿元支柱产业、强优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名牌工程。根据现有条件建立名牌产品培育梯队,排出有希望创自治区名牌和中国名牌、冲刺世界名牌的品牌名单,加以重点培育。加强品牌资产管理,及时注册商标和域名、申请专利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八)发挥政策作用引领大产业
  1.在土地政策上保障发展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好千亿元支柱产业建设用地。将千亿元支柱产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确保千亿元支柱产业用地需求。对重点产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且具备开工条件,并已取得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运用财税政策加快发展
  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西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政策,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制定支柱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落实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的优惠税收政策;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各项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设立自治区千亿元支柱产业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引导产业发展;自治区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园区资金和专项资金优先向支柱产业重大技改项目倾斜。
  3.在能源政策上支持发展
  深化电价改革,抓紧研究出台铝电结合方案,探索开展直供电试点,实行有利于支柱产业发展的电价政策,协调好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工业企业的利益关系。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

  (九)加强组织保障实施大产业
  1.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推进千亿元工业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自治区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国资委、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金融办、招商局、农垦局、国税局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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