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启动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服务与管理的通知
(京建开〔2008〕755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与服务,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和《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建住房〔2002〕44号)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手册信息系统)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用于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信息平台。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须通过项目手册信息系统(项目手册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可从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查询下载),及时填报开发项目信息。
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项目手册信息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县建委和开发企业按规定实施项目手册管理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开发项目推进中的共性政策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负责指导开发企业填报项目手册信息,负责指导和组织区
县建委(房管局)开展项目手册信息系统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信息抽检管理、数据分析上报及项目开发过程动态监测等工作。
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填报、项目手册信息系统的管理、信息验核管理、建设进度巡查执法管理工作,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项目手册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分为“招拍挂”和“协议”出让两大类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项目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起始点开始填报;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项目取得立项批准文件为起始点开始填报。项目手册信息系统主要填报以下内容:
(一)行政审批或备案的主要事项和主要数据指标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