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规划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0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规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许昌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规划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许昌市主城区与禹州、长葛、鄢陵、襄城等各城区之间的组团联系,提升城际道路承载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就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工作提出如下规划意见。
一、充分认识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
目前,许昌市域内有国道107(许昌-长葛段)、国道311(许昌-鄢陵段、许昌-襄城段)、省道237(许昌-禹州段)等4条城际快速通道。国道107(许昌-长葛段)已经编制规划,实施了提升改造,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其他3条城际道路沿线乡镇、村庄建设缺乏统一管理和指导,建筑档次较低,现状道路及绿化带控制宽度不一致,严重影响沿线景观效果和通行效果。加快城际快速通道建设符合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部署,符合市政府以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符合全市“带状城市、组团发展、连片开发、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思路。通过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可以强化主城区与各组团城市之间的联系,提升道路景观档次,优化市域交通环境。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域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科学编制规划,开展道路集中整治,加快城际快速通道提升改造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国道311(许昌-鄢陵段)、国道311(许昌-襄城段)、省道237(许昌-禹州段)道路红线按60米、两侧各15米景观绿化带、45米生态防护林进行控制(包括道路途经乡镇及村庄范围),道路横断面形式为:3-7-4-32-4-7-3(即3米人行道、7米非机动车道、4米绿化分隔带、32米机动车道)。
(一)近期目标(2008年至2010年):一是对景观道路沿线控制范围内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及各类堆场依法予以拆除。二是对景观道路沿线乡镇及村庄建筑外立面进行整修,规范商店广告匾牌。三是逐步对城市出入口和景观道路沿线两侧无乡镇、村庄路段进行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