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税局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税局的通报
(许政[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发制品行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市国税局深入发制品企业了解情况,认真研究政策,提出了适当提高发制品出口退税率的建议,并积极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汇报,争取上级理解和支持,最终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同意将发制品解释归集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目录中,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将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根据测算,发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2个百分点后,每年我市企业将受益7000多万元,这对于缓解发制品企业经营压力,提高我市发制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国税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国税局予以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