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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卫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卫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2008〕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8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黄卫为北京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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