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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我市应急物资监测、预警、综合管理调度和配送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现有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动物疫情处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安等领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科学确定应急物资生产点、储备点、储备品种和数量,提高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生产储备、社会储备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企业代储、社会动员、更新轮换、财政补偿等机制和储备、核销制度。各县区,各管理区 、开发区要做好本地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发改委、国资委、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科技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拓展公用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覆盖盲区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合理配置应急通信资源,完善公安、民政、水利、交通、地震、气象、铁路、电力等专业部门的应急通信系统,满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机动应急通信需要。构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各专业部门之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电信企业负责落实)

  (六)加强救助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建立救灾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灾民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等救助水平,确保灾区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尽快恢复。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广播电视和通信设施快速抢险能力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健全极端气象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大面积农林病虫害、重大动物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城乡建筑防震、防汛、防火和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多灾易灾地区、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合理避让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民政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畜牧局、科技局、气象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提高培训和演练水平。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专业演练基地建设和各级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矿山救护、公安消防、地震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铁路救援、水上搜救、通信设施抢险、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森林防火、灾害救助、反恐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急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演练。(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畜牧局、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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