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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落实主要建设任务

  (一)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对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农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易发自然灾害或重点区域的监测覆盖面,改进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基本建成煤矿瓦斯、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民爆器材、放射源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提升对特种设备、市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检验能力。完成中心城市集中水源地、重大污染源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建委、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落实)

  完善全市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网络系统。推进动物疫情、食品药品监测、检验和报告系统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加强社会安全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成重要生活和生产资料供求与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系统。(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商务局、信访局、物价办、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信阳支队等部门负责)

  (二)加强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我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整合我市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我市各地公安、医疗急救、交通和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的整合。(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发改委、公安局、建委、交通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消防、武警和预备役部队骨干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补充更新专业技术装备。加强医疗卫生、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抗震救灾、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动物疫情、环境污染、地质灾害、森林扑火、市政抢险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电信、铁路、公路、市政等行业的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研究制定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的工作机制,在医疗救治、地震抢险、矿山事故救援、危险化学品和环境污染处置、动物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建立专家组。(由市公安局、人防办、民政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畜牧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科技局、气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武警信阳支队、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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