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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政文〔2008〕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8]7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于促进我市应急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全面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事件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实施意见》的顺利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项目建设

  (一)我市的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在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十一五”期间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后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关于“十一五”期间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制订2008年-2010年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确保2010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综合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建设市级城市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各县(区)和重点镇建设避难场所。根据省《实施意见》的规定,我市被列为全省综合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市之一,要求在全市选择1-2个村分别开展省级防灾减灾安居示范工程、居民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农村卫生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做好示范村申报工作,在深入基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定示范村,编写切实可行的示范应急方案(方案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值班室)。市政府将在各县、区政府上报的申报方案中进行挑选、考察和论证,最终选取1-2个村作为省级综合应急管理示范村。

  (三)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综合应急平台。完善信息报告和预警发布功能,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具备视频会议和指挥协调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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