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利用冬闲时间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市的一个好传统。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用民主的方法来搞建设。目前,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农田水利建设难组织、难发动的被动局面。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搞好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管理等部门,应加强有关计划、资金及开发、整治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的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局面。
(三)规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统筹使用各方面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两工”取消后,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方面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移民工程等涉及水利建设部分的项目资金捆起来,以县(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整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本着“量力而行、量入而出”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集中多数农民的合理意见和要求,集中人力、财力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杜绝无效益工程、半拉子工程、花架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真正建设一批有利于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田水利工程。
(四)切实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在遵守市场准入规则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项目,切实增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力。凡今冬明春新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全部按照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明确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现有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要按照豫水农[2004]10号文的要求,全面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护、开发和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五)强化典型示范和舆论引导作用。今冬明春,各地仍要一如继往地大力宣传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各级关于用水管理及使用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农民用水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民主意识。要树立一批效益好、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好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典型经验,讴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用典型来引导和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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