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对农田水利、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促进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技术开发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为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规律,找准金融和农业科技创新的结合点,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金融服务质量,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对信用记录好、偿还能力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具有“龙头”功能的专业农户的信贷需求要予以重点支持,推动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专业大户逐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要加大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信贷支持,特别要大力支持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生产体系。
(四)支持农村流通市场建设。要以促进农村商品流通渠道为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完善消费信贷方式,增强消费信贷对活跃农村消费的支持作用。
(五)支持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要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向第三产业积聚,推动农村文化娱乐、旅馆饭店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资源的整合,引导旅游业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六)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开办教育技能类贷款,支持农民接受技能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可在落实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探索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连片脱贫的扶贫方式,积极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农村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探索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改进对农民工金融服务,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工资结算方式。
五、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切实增强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