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确保我省就业局势稳定的紧急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134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
今年我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提前实现了全年目标。但是,进入9月、10月份以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省就业工作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出现了关闭、停产或者半停产情况,造成部分人员失业。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就确保我省就业局势稳定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住重大投资项目拉动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紧盯住我省扩大内需6个领域、33个方面的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完善岗位开发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岗位信息,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库与岗位信息库、企业用工与政策扶持的对接。各地在安排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增加就业的人数,并提出招用工计划。在项目开工建设时,同步启动对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延续并扩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大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力度,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三、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力度,力争2009年全省创业培训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延续并扩展鼓励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项目征集、创业孵化、企业开发等服务,研究制订相应的补贴政策。设立“三晋创业就业奖”,对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乡村就业。对到街道、社区和乡村社会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到农村担任“村官”的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的政策纳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