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2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10月2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有关实施土地规划纲要和做好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批示,徐绍史部长作了重要讲话,鹿心社、规划修编、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矿政管理和矿山资源开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土地规划修编和二次调查,以及矿产资源规划和矿政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土地规划修编、二次调查和矿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国土资源部召开的这次“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推动全国各地的土地规划修编、二次调查和矿政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市的土地规划修编、二次调查和矿政管理工作,正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有条不紊的开展,并已进入关键时段。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好这次会议的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在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深入分析我市各级土地规划修编、二次调查、矿政管理和矿山资源开发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相应措施。
二、全面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标准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土地规划修编科学修编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全市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主导,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指针。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布局,全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认真贯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0号、《西安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要点》,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