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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年鉴》(2009)编纂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年鉴》(2009)编纂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年鉴》是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系统地记述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逐年连续出版,目前已出版了16卷。对忠实记录西安市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西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卷《西安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编写2009年卷《西安年鉴》,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以来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全面、真实、客观地记述2008年度西安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方面的成就、经验及发展趋势,全面展示创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奋斗历程,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认识西安、研究西安、建设西安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编纂要求年鉴编纂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年鉴2009〉篇目大纲》和《行文规范细则》的要求,在坚持政治的严肃性、资料的权威性、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实用性原则基础上,科学选题,认真组稿,做到题材新颖、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体例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在文稿的具体编写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对年度内出现的新事物要注意提供多种形式的相关背景或链接资料,以丰富年鉴信息含量,文体运用记述文和说明文。各单位除按要求提供文字稿件外,还要按照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西安、对外友好交往、城市建设新貌、经贸活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抗震救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社会文化活动等主题及本行业年度大事提供3-5幅图片,利用图片、表格和示意图等多种表现形式,展现本部门、本地区发展变化的新景观和新亮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把年鉴撰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选派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同时,要保持年鉴撰稿人员的相对稳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稿,把好稿件的政治关、事实关和保密关。年鉴编辑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稿件的编审责任制,使年鉴编纂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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