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做到“五不决策”,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论证不决策、没有政府集体讨论不决策,从而使各项行政决策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政府价格管理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重大调整、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农村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安置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在作出决策前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机关集体讨论。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作出行政决策。
  (六)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监督。市县政府要适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和客观评估,根据反馈和评估信息及时完善决策,纠正偏差,减少失误和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以及未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七)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环节。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机制,对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要严格规范许可标准、程序和时限;对行政审批改革中已改为核准或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防止以核准、备案之名变相从事行政审批,依法追究违法审批、越权审批和批而不管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