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有关单位:
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筹备及举办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在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艰巨繁重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这次安保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观念强、业务素质好,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授予市安监局等40个单位全市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毅等100名同志全市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全市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 市信访办
2、 市国家安全局
3、 市司法局
4、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市财政局
6、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 市广播电视局
8、 市委维稳办
9、 哈铁佳木斯站
10、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
11、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12、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13、市公安局户政支队
14、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15、市公安局经保支队
16、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17、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18、市公安局办公室
19、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21、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
22、武警佳木斯市支队
23、市消防支队
24、市公安局信访办
25、抚远县公安局
26、同江市公安局
27、富锦市公安局
28、桦川县公安局
29、桦南县公安局
30、汤原县公安局
31、前进公安分局
32、前进公安分局治安大队